补贴工作

南京市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239 发布时间:2017-06-05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南京市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2015年,全市农机部门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补贴政策宣传,做好服务,激发了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格程序,加强监管,全力推进落实,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良好,有力促进了我市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推进了农机装备结构的升级换代,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全年共推广各类补贴机具2269台套,受益户1146个,执行中央及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403.92万元。主要包括:大中型拖拉机439台,全喂入联合收割机139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37台,开沟机148台,旋耕机572台,条播机22台,秸秆粉碎还田机械59台,农用抓草机24台,水稻插秧机302台(乘坐式249台,步进式53台),秧盘播种成套设备25套,喷杆式喷雾机31台,动力喷雾机86台,粮食烘干机109套,撒肥机13台,增氧机231台,其他设备32套。   全市水稻机插秧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大宗作物及高效设施农业装备进一步增加。现将我市购机补贴工作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 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按照省局要求,我市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工作职责,层层签定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后,各区认真落实会议要求,先后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局召开购置补贴会议后,各区迅速启动,结合本地情况,及时出台区级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同时,按照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进一步细化管理,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区农机部门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召开镇街农机、财政部门负责人及操作人员会议,传达省、市财政关于购机补贴政策文件及工作要求,落实具体方案措施,职责岗位到人。   (二) 出台政策,加快推广   为推动购机补贴工作的实施,配合全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机插秧等农机化重点工作的开展,各区农机部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有效地激发了当地农户的购机热情,加快了重点机具的推广进程。   (三) 多措并举,强化宣传   为把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让广大农民群众及时了解这一惠农政策,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地强化宣传措施。   一是网络宣传:我们在农业政务网的装备处专栏,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及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与信息、投诉咨询电话;二是演示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类现场会、党支部党日活动等,对多种主要农机具进行展示,发放补贴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农户咨询。三是资料宣传:制作并发放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彩页、宣传手册及补贴流程图、一览表等材料,督促各区按要求发放、张贴到镇街。   (四)加强监管,重点核查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日常查看补贴系统情况,电话随机抽查,做好补贴机具实施半月报、补贴信息动态汇总和补贴资金实施工作的自查自纠等一系列常规工作。   7月下旬至8月中旬,市农委农业装备处及市农机推广站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我市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主要采取面上督导检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通过听取区、镇街农机部门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档案、机具核实台账,深入走访农户实地核查机具,查看经销商经营场所及相关销售资料等方式,对补贴政策的落实、信息公开、重点机具在位及使用、补贴资金兑付、经销商执行政策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实地抽查核实的6个镇街39台套补贴机具,在走访过程中与机手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购机价格、售后服务及资金兑付等情况,听取机手及基层站所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经销商的经营场所的标识、公示、机具进、销、存状况、补贴机具的购买手续,购机资料的保管等进行了检查。   各区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扎实,政策执行严格,组织机构健全,责任状落实到位,政策宣传广,信息资料全,操作严格规范。检查的7个供货单位(经销商)经营场所,配置明示、价格公开、统一标识、台帐等的规范完整情况较以往有明显的提高。   通过检查,更好地掌握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升政策实施的规范性、工作到位率,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确保全年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及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规范管理,做好服务   一是以购机补贴工作为龙头,健全农机化工作服务体系。农民购买机械,农机推广及监理部门及时为他们办理9类事项,包括:参加农机技术培训并办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证,按规定品种办理农机政策性保险,按规定品种办理牌证及备案登记牌,提醒购机农民及时加入或组建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免费发放的农机双优加油卡、跨区作业证,免费办理加入手机“平安农机通”网络,参加各类农机安全教育活动等。   二是规范操作,建立健全补贴档案。各区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全省实施方案实施补贴政策,加强信息档案建立及管理,对补贴对象安排定期分批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公正,方便农民相互监督,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电话询问、实地核实等措施,防止补贴机具倒卖流失。   三是加强管理与方便农民并重,实行一站式服务。区级农机推广、监理部门能严格按照市的要求,以购机补贴工作为龙头健全农机化工作新体系。在购机者提出购机申请时,农机监理部门跟进开展工作,进行预注册和预备案登记,组织驾驶资格培训和考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区农机管理和监理部门实行联席办公,让机手少跑路,提高工作效率。要求经销商做好配合工作,按农机管理部门的要求,实行补贴机具集中发货,方便农民提机。同时各区对接到产品质量投诉后,能加强与经销商和厂家的协调,调度维修,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区级:个别区未按省实施办法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导致工作进度缓慢,目前仍未实现补贴资金兑付;存在对镇街录入信息、提供的材料档案审核不细现象,对一些不完整性、规范性录入信息及档案材料未能及时发现、纠正;对薄弱镇街业务指导、工作督促不够,工作进度慢;相关材料未及时收集整理。   镇街:基层农机人员普遍存在工作量大,有的还兼职农机以外的其它工作,缺乏工作经费,年龄、知识结构老化,个别镇街存在信息录入及电脑基本操作还未完全掌握;在具体操作上,个别镇街存在审核不细、内容不全,无受理登记、无工作记录、档案整理凌乱现象,如无购机户申请受理登记,无现场核对购机者资格及机具工作记录,对合作社成员资格审核不规范,对只核对机具铭牌,未核对发动机号,确认表未签字盖章,人机合影照片上传不全,无公示照片,相关材料未及整理或不完整等现象。   根据以上存在问题,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   一是提高对补贴实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对于政策的规范操作、阳光操作、廉洁实施意义重大,监督管理与政策实施同等重要,各区要督促各镇街做好就近的日常机监管。   二是规范操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操作程序,督促基层全面落实各项规定要求和工作规范,把好第一关,并做好审核、检查,区级农机部门要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并落实到位,指导督促镇街做好实施工作,操作合规范,工作有记录,相关资料齐全,并及时整理。在做好专项检查的同时,要实施监管的常态化,以监管促规范、促落实、促廉洁。同时强化对区域内农机经销企业的日常监管,包括销售场所规范、系统录入信息的监控和分析、价格及销售情况等,防范虚签协议、恶意套补苗头发生。   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切实执行各项要求、纪律,一着不漏规范完成各环节工作,自觉树立和维护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做好信息公开。坚持全面全程深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力度,自学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媒体宣传,政策信息的张贴公示,完善维护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实施进度,做好年度补贴政落实实施工作情况的上报及公示,做好相关资料的建档管理。   四是用时做好资金兑付,将资金兑付与补贴资金使用、补贴机具监管当作同等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五是做好农机购置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各区要对照要求,根据全年政策实施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效果,高质量的完成自评工作,包括所属的各镇街的绩效考核,接受省、市农机主管部门的考评考核。   2016年,我们将结合市级农机化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烘干机、收割机、拖拉机等重点农机具的宣传、引导,借鉴一些兄弟市县较好的经验做法,谋划全年的工作安排,借助各级政府行政推动和政策拉动,做好农机化示范村、示范镇街的创建活动,育秧中心、烘干中心的建设,提高农机大户、合作社的购机积极性,推动农机化发展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