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工作

南京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236 发布时间:2017-06-09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6年,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格程序,加强监管,及时公示兑付,做好服务,确保了补贴政策公开、规范、廉洁实施,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良好,有力推进了我市农机装备结构的升级换代,促进了农机化综合水平的提升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取得成效   南京市共执行补贴资金2475.618万元,全年共推广补贴机具1752台套,受益农户868户。其中新增烘干机233台套,拖拉机283台,联合收割机116台,动力喷雾机66台,喷杆式喷雾机81台,水稻插秧机275台,增氧机95台,旋耕机433台,秧盘播种设备18台套,田园管理机59台等。浦口区使用中央补贴资金347.381万元,省补贴资金0.84万元,补贴机具203台套;栖霞区使用中央补贴资金68.175万元,省补贴资金0.952万元,补贴机具58台套;江宁区使用中央补贴资金354.655万元,补贴机具194台套;六合区使用中央补贴资金875.377万元,补贴机具530台套;溧水区使用中央补贴资金410.34万元,补贴机具268台套;高淳区使用中央补贴资金417.358万元,省补贴资金0.54万元,补贴机具492台套。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拉动,我市农机化综合水平得到了较快提升,预计2016年农机化水平达85%。全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水平也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水平大幅度提高,其中粮食烘干机械、高效植保机械呈加速发展态势,新增数比2015年新增数量分别多108%、161%,粮食本地烘干批处理能力超过8500吨,大中型拖拉机结构进一步优化,水稻机插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宜机插率达87.1%,今年全市农机总动力新增3万千瓦,累计达227.5万千瓦。   1、 落实方案,明确责任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2016年年初我市涉农七区分别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岗位职责、工作措施、监管要求等内容。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对区级实施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工作职责,层层签定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5月31日,我市农机主管部门召开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去年补贴工作,传达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培训班的培训内容,通报了2016年第一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作了工作要求,全面启动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后,各区认真落实会议要求,先后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出台的区级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各区农机部门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召开镇街农机、财政部门负责人及操作人员会议,传达省、市财政关于购机补贴政策文件及工作要求,落实具体方案措施,职责岗位到人。   2、政策引导,加强调控   为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生产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农机作业水平,推动购机补贴工作的实施,各区农机部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高淳区对新购置8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服务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给予每台5000元奖补;新购置联合收割机单台服务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给予每台10000元奖补;新购置乘坐式插秧机,单机服务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给予每台10000元奖补;新购置的复式作业播种机,单机作业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给予 每台5000元奖补等。江宁区、溧水区也出台了相应的《农业机械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对2016年新购买的烘干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等服务面积达到一定规模进行一次性奖补。   3、信息公开、接收监督   为全面推行阳光政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市严格按照部省两级关于补贴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联系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结算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政策内容和信息。为保障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确保专栏内容及时、准确、完整、规范,要求专人做好补贴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分别在4月份和8月份对全市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结合《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收尾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计划12月份对全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第三次全面检查。   4、加强监管,重点督查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查看补贴系统机具信息录入情况,电话随机抽查,按质按量完成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进度公示、补贴信息动态汇总和补贴资金实施工作的自查自纠等一系列规定工作。   7月中旬,市农委农业装备处及市农机推广站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我市2016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中期检查。此次检查主要目的是听取各区政策推进实施情况,督促各区努力克服洪涝灾害带来的困难,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9月下旬,市农委农业装备处及市农机推广站对我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采取面上督导检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区抽查2-3个镇街和1-2个主要经销商。通过听取区、镇街农机部门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档案、机具核实台账,深入走访农户实地核查机具,查看经销商经营场所及相关销售资料等方式,对补贴政策的落实、信息公开、机具在位及使用、补贴资金兑付、经销商执行政策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共检查7区10街道14村社7家经销商,抽查机具80余台套。各区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扎实,政策执行严格,组织机构健全,操作严格规范。   5、严格考核,确保成效   我市非常重视农机补贴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量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节点要求。在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中,都以《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各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过程中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环节进行监督考核,发现不足及时完善,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力求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贯穿于补贴政策实施的全过程,努力实现“目标可量化、工作有标准、考核无盲区、奖惩有依据”的管理目标,确保农机补贴资金安全、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关闭后,各区农机主管部分积极准备对各镇街基层农机部门的延伸绩效管理考核。《201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工作方案》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办法》(试行)印发后,全市积极投入考核工作。   6、解读政策,学习先进   2016年全省围绕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的新目标,动态调整了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和补贴标准等政策规定。为确保农机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政策效能,8月15日,我市农机主管部门对全市乡镇基层农机人员和农机大户进行了一期细致的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 《关于调整2016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的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政策的解读。结合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录入的信息,参考具体实例,着重介绍乡镇农机操作人员应该注意的事项,规范补贴申请登记、人机合影、发票信息、机具核查、信息公示等几个方面的要求,各乡镇之间也互相交流了工作经验,探讨了政策落实的有效方法。   10月24-25日,南京市农委、市农机推广站组织各区农机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操作经办人员专程赴靖江市农委培训学习,进一步完善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补贴机具档案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补贴工作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更深入的开展农机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和延伸绩效管理工作。